| |
原公司发难黄圣依失去新歌《天天向上》演唱权 |
|
2008年08月01日 22:08 北京晨报
|

刚发新碟就出了麻烦,黄圣依想不郁闷也难。
黄圣依7月28日刚刚发布的新专辑上市3天就惹出了麻烦。昨天黄圣依原唱片公司菲妮文化向本报发来声明,称黄圣依不拥有其新专辑中主打歌《天天向上》的演唱权。与此同时,在网上发表了《天天向上》的网站以下撤下这首歌。对此,黄圣依新东家宇乐乐文化表示,“这些都是炒作!”
菲妮文化的声明称,“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为其发表、使用的歌曲《天天向上》,词曲版权均为我公司独家所有,未授权与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使用。
经多次交涉,黄圣依仍未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众多公共场合以及商业演出中使用歌曲《天天向上》。今后任何公司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天天向上》。此歌已被收录进我公司旗下艺人杜雨恩首张个人EP中。”
菲妮公司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天天向上》的演唱权是作者独家授权给我们的,现在由杜雨恩演唱,两个月前我们就做好了歌曲放在网上推荐试听。今天我们收到通知,说歌曲因版权问题被拿下了。我们很吃惊,明明是黄圣依没有版权,应该拿下她的。”记者随后采访了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我们同时收到了词曲作者发来的声明,一份称黄圣依没有曲版权,一份称杜雨恩没有词版权。我们干脆把两个版本的《天天向上》都拿下了,等他们各自解决了问题后再说。”
黄圣依新公司宇乐乐文化的老板高晓曦对记者表示:“黄圣依今天全天都在天津帮庞龙的新歌拍MV。这件乱七八糟的事一定是炒作,因为黄圣依早在2008春晚就唱过《天天向上》了,他们当时怎么不提出来呢?目前我们公司绝不做任何回应,不配合他们炒作。”
|
|
【推荐】【打印】【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
|
|
 |
| 推荐:图片搜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