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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蔡丽娜遭东家起诉 索赔违约金2亿5千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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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9日 11:50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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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娜
新浪娱乐讯 4月18日,韩国歌手蔡丽娜前经纪公司诉讼蔡丽娜索赔违约金2亿5千万(韩币)。首尔中央支法院判决为:“被告主张2003年9月制作第二张专辑后转让给了原告,但没有证据。因此要还给合约金。”
蔡丽娜在2002年9月与前经纪公司签约出两张专辑并收取了合约金2亿5千万和制作费2亿千万,但规定时间内蔡丽娜没有制作第二张专辑,所以经纪公司要求她还给2亿5千万合约金。蔡丽娜答应2004年12月为止还清,但没有守约。因此被前经纪公司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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