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奇虎被判不正当竞争 需赔偿雅虎3万元损失 |
|
2006年12月23日 19:32 新闻晨报
|
继反流氓软件联盟接连败诉后,奇虎前天也被判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赔偿雅虎中国经济损失3万元,同时在网站上24小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法院认定,奇虎提供的证据表明,雅虎助手恶意删除奇虎360安全卫士并阻止其行为、未经用户许可雅虎助手捆绑安装等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但法院也认为,“恶意”系贬义词,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据此判定奇虎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
|
【推荐】【打印】【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
|
|
 |
| 推荐:图片搜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