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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谁泄露了你的消费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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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1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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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班的时候,在一个商场里买了几件衣服,付款的时候,营业员跟我说,我们商场现在搞促销,满300元送100元代金券,在兑换代金券的时候,营业员给了我一张表格要我填,并且说:你可以享受我们的会员待遇了,以后再买我们的衣服九折优惠。看那张表格上个人要填的资料可与单位里的履历表相比:姓名、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年龄、学历、家庭收入等家庭情况一应俱全。我看了一会儿,把表推给店家,表示不想当他们的会员。营业员以为我是对折扣不满,忙解释说,你再买多少多少钱就可以八五折了,然后是八折。我告诉他:不当会员与折扣没有关系,是我不想把个人资料留在她那里。她很不高兴地看着我,大概心里想:这么注重保护隐私,以为自己是谁呢!
“以为自己是我”的我,这几年的确有了保护自己资料的意识。除了信用卡、存折和保单,通常我比较谨慎,一般不把自己的情况透露给不认识的人。但即使如此,我依然遭受到很气愤的接听骚扰手机电话的事情。
前几天,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什么旅游公司的电话,什么现在有活动,出去旅游可以打折,还有一次在外和朋友一起吃饭,一个电话打进来,问办不办什么证件,更可气的是居然还有一些非法短信发过来,什么购买枪支,绝对保真,以什么担保,保证不骗人等等,还说不骗人。
放下电话,傻了好半天。
以前,光知道哪个名人的照片被用了,为讨回肖像权打官司的事是保护隐私;光知道存折密码与身份证号码是个人隐私;光知道演艺人员的电话号码被贴在网上引起的轩然大波是侵犯隐私权,没想到一个普通人的我的手机号码既然也可以被人盗用。
平心而论,现在生活中的私人空间比以前开阔的多。个人生活的自由度也很大。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也很多,医院、商场、求职场等等,一旦泄露,商家共享,接踵而来的麻烦事、烦心事很多。但大家对于消费隐私权的认识整个社会依然停留在很初始的阶段。为数众多的普通公民还没有意识到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在现阶段,我们的隐私权主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如果认真的检查,我们个人的隐私空间被侵入的现象是相当的严重和普遍。比如我们的私人电话,比如我们的家庭住址,比如我们的收入状况,很多方式可以轻易地了解到。银行、网站、保险、产品优惠卡、图书卡等等,各种表格上都有此类信息。这些信息有时会被盗用,变成他人的生财之道。
而生活的舒适与安全与隐私权等相关的个人权力关系密切,与个人熟悉与使用自己的权力的程度关系密切。当个人的空间与生活受到无端的侵害时,不仅“你有权保持沉默”,还有权提出质疑与指控,因为这份权力是社会与法律赋予每个人的,用老百姓的话说:“不用白不用,用了当然不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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